开封后的奶粉是否需要特别处理?
储存环境要求
要素 | 具体要求 | 注意事项 |
---|---|---|
温度 | 10℃~25℃为宜 | 避免高温环境(如灶台旁) |
湿度 | ≤65%RH | 防止受潮结块 |
避光 | 远离阳光直射及强光灯 | 使用不透光密封罐 |
干净度 | 储存处无灰尘、异味 | 定期清洁容器 |
开封后处理要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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密封保存:
- 使用原装密封盖或专用奶粉盒,避免频繁开合。
- 若原包装破损,需转移至无菌密封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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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注日期:
- 记录开封日期,开封后保质期不超过1个月(按产品说明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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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免混放:
- 不与成人食品、药品等共用储物空间。
卫生注意事项
- 冲泡前清洁:
用酒精棉片擦拭罐口,或使用独立量勺。 - 未用完处理:
剩余奶粉不可倒回原罐,需丢弃。
常见误区
- ?冷藏保存:低温易使奶粉结块,破坏营养成分。
- ?重复加热:冲泡后未饮用的奶液不可冷藏后复热。
法规依据
根据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配方食品》(GB10765-2021),储存需符合标签标注的条件,避免影响营养素稳定性。
提示:若奶粉出现结块、异味或颜色变化,应立即停用。